省级检查验收组对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行省级检查验收

春韵勐海
2021-03-19 22: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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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至17日,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监督检查处相关人员组成的省级检查验收组,对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行省级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组先后到勐混镇曼扫村曼列村民小组、景真八角亭佛寺、勐遮镇曼恩村曼拉村民小组、勐海镇佛双社区、县人民医院、大益茶庄园旅游有限公司、县民族小学、驻军某部等地,检查指导我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场提出了指导意见。

反馈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我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汇报片;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世影汇报了我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

检查验收组认为,勐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创建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足边疆民族山区县情,聚焦共同富裕、共奔小康、共同繁荣、绿色发展的理念,高位推动民族进步事业,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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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验收组要求,要精准把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深刻内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支撑体系,高位推进创建工作。要精准把握县域创建工作的优势特点,聚焦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话语体系,围绕主业主责,构建基层支持、群众参与、融合有力的创建工作格局。要精准把握边疆民族山区沿边开放格局,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以边疆繁荣发展,促进边疆团结稳定。要精准把握党的民族政策,发挥政策优势,激发内生动力,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组织基础、社会基础、民心基础。要精准把握创建宣传教育核心要义,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进,讲好具有新时代特征勐海特色民族团结进步鲜活的经验,汇聚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要精准把握《关于推荐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精神,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契机,完善材料、查缺补漏、提炼经验、提升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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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高江泉在表态中说,全县上下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把抓好省检查验收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抓手,不断推动勐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短板,认真梳理研究,逐一找准症结,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将聚焦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这一目标,进一步做好、做细、做实各项工作,使勐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切实交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勐海答卷,为云南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勐海贡献。

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李志恩,我县领导曹辉、黄春梅、岩温比、张庆海参加调研。


来  源 / 记者  李德琳
编  辑 / 罗    颖
审  核 / 杨兴荣
监  制 / 陈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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