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关于开展勐海县主城区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春韵勐海
2022-09-30 05: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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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勐海县委 勐海县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32号


关于开展勐海县主城区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勐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在勐海县主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07:00—16:00。

二、采样对象

勐海县主城区所有人员。

三、采样地点

(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市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按照社区通知的时间,主动参加、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做好样本采集工作。所有人员须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原则,做到应检尽检。

(二)采样期间,请您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以上级别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攀谈、不聚集。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工作。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须提前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登记。

(四)采样期间,区域内各疫苗接种点位暂停疫苗接种工作。

(五)核酸检测结果公布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勐海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核酸检测结果公布前,原则上不能离开勐海辖区;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采取“即采即走即追”的方式离县;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待主城区区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离县。

(七)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携手共筑全县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勐海县主城区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一览表

  

 

勐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来源:勐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张宁杰(实习)

审核:李想   李沿

监制:玉儿嫩

投稿邮箱:mhtv@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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